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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保障用矿情况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35月至今,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全市共新设置出让建材类采矿权39宗。出让矿产资源为砖瓦用页岩矿、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玄武岩矿、石灰石矿、石膏矿。灾后重建3 年,按照灾后重建政策,共免收重灾区生产矿山矿产资源补偿费742.94万元,免收采矿权使用费6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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