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召开了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现银企互利共赢银企对接会暨扶贫小额信贷签约仪式,县扶贫移民局、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国人民财保公司县分公司三方签订了金融扶贫协议。县农村信用联社向新添、烈士、青龙等乡7户贫困对象发放为期三年共计24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帮助其发展生产、参与创业、尽快脱贫致富。
为更好地助推金融扶贫工作,2015年10月,荥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荥经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荥经县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财政设立了1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专户存于合作银行,每年按扶贫小额信贷余额的10%予以补充。县政府、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在单笔贷款发生损失时,合作保险公司承担损失的70%,剩余的30%由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承担其中50%、其余50%由合作银行继续追偿等方式。县财政按5%对贫困对象予以贴息,全额承担贫困对象保险费。
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方案出台后,县领导多方协调,各乡镇广泛宣传,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在贷款发放前,县农村信用社深入贫困对象家中上门服务,保险公司全力配合,快速办结相关手续。此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是助推贫困对象脱贫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荥经县扶贫小额贷款实现“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