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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8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已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an.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邮编:625000;电话:0835-2227267)。

一、概述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办理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东同志分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领导和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自身建设,增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评估体系和目标考核,特别突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较上年有进一步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审签程序,坚持部门四级负责四级审签机制,以市政府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名义印发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雅办发〔2015〕31号)等多个文件,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重点进行了明确。三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信息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四是强化工作督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每月选择部分县(区)进行调研督导,确保工作落实。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年举行培训4次,培训200余人次。

(三)拓宽公开载体。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完成新一轮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建设方案,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后台资源,实现了信息一次报送、多处共享的效果,避免了同一信息重复报送,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发挥政务窗口作用。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宣传单等形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提前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心新建5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四是发挥档案查阅作用。完善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功能,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五是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开通政务微博55个,政务微信55个,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

(四)加强互动交流。

一是做好网络信箱工作。进一步完善包括领导信箱、部门信箱在内的网络信箱体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2015年“市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5170封(其中:咨询类信件933封,占18%;建议类信件1133封,占22%;求助类信件1286封,占25%;投诉类信件1695封,占33%,其他类信件123封,占2%。),已办结5117封,办结率为99%。二是做好网络社情民意调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就项目建设、规划发展、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开展网络意见建议收集,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征求意见、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等;组织开展在线访谈6期,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东以《发挥主体作用,带领灾区群众全力打好重建攻坚战》为题,专门接受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三是做好电话互动交流。公民可通过政府网站、114等渠道,查询获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方式,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308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145条(不含行政权力运行公开78651条),其中,概况类600条,占0.58%;计划总结类2046条,占1.96%;法规公文类2120条,占2.04%;工作动态类54727条,占52.54%;人事信息类776条,占0.75%;财政信息类3484条,占3.35%;行政执法类2399条,占2.30%;其他信息37993条,占36.48%。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科学重建”主题专栏,明确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市级部门牵头向社会公布重建政策、资金、项目、审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2.突出重点公开信息。按照省上重点部署,重点做好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

3.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大民生工程信息,以及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4.政策解读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做到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同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坚守舆论引导底线,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督促指导各级单位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主动规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6.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市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

7.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8.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的渠道。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民可以查阅雅安市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民可以查阅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2.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公告栏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全面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实行“七公开”,包括事项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提供了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编号、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功能,各类审批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方便地查阅自己的办件情况。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及时完成下放程序,确保县(区)能够及时办理到位;对省上下放事项,按下放层级要求,做好承接工作;对暂停和取消事项,及时从审批系统取消。坚持“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原则,进行内部审批流程的梳理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要件,缩短办事时限。2015年,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共收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609826件,受理609476件,办结609455件,办结件占受理件总数的99.99%;承诺提速68%,实际办理提速94.76%,承诺件平均受理时间0.11个工作日,平均办结时间1.1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100%,群众评议率超过了95%。

3.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诸多社会关注的话题,全市各级政府共举行了44场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公共查阅点。在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63个,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167384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其中本年度已办结申请件8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全市收到78件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78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人员流动大,工作有脱节,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条数过少。

2.公开结构不合理。已公开的动态信息和其他信息占比较大,政策解读、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占比较小,公开信息结构不合理。

3.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内容和格式不规范,没有严格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公开。各项公开重点专栏已建立,但时效、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少数单位公开信息仍有错漏发生。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程序,规范公开信息路径、格式和内容要素;严格信息公开时限,确保公开实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增强政务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相关流程的培训,在公开渠道、内容、时效、数量、质量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水平。

4.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季通报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部门目标考核体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督促指导县(区)、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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