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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03-14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6〕2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行政复议情况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附表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49条(http://www.yaan.gov.cn/),通过雅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信息219条,通过党政网发布246条,通过市住建局建设网站(http://gjhzfbzj.yaan.gov.cn/)发布2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5年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情况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申请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我局设立了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这项工作与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职能科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雅安建设网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考核和审查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定期维护现有多个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科室(单位)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丰富和实用。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雅安建设网、雅安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发挥新媒体作用并开展互动交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9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1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和)

249

(一)概况信息数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三)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15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70

(五)人事信息数


(六)财政信息数

2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八)其他信息数

162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重建信息公开

重建政策

4

重建资金


重建审计


重建监督

2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县(区)个数              ▲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数

668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


(三)行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预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本年度预算


公开年度预算县(区)个数       ▲


公开年度预算市级部门个数       ▲


财政决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本年度决算


公开年度决算县(区)个数       ▲


公开年度决算市级部门个数       ▲


“三公”经费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


公开“三公”经费县(区)个数   ▲


公开“三公”经费市级部门个数   ▲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四)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数

106

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数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数


(五)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数


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数


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数


(六)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数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数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数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数


(七)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公开数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公开数


(八)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数


是否发布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环境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数


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整改信息公开数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数


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数


(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数


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数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抽验信息公开数


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数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数


(十)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数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数


(十一)其他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数


就业信息公开数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数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数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数


信用信息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1

已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区)个数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政务微信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1

已开设政务微信的县(区)个数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1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230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表格中填写“是、否”的统计项,若情况为是,请填写“1”;若情况为否,请填写“0”。

3.标注“▲”的指标,县(区)、市级部门不填写。

4.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中的指标解释参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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