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市精神病医院的申请,对雅安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实施的雅安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及雅安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现场审计工作于2016年1月13日结束。现将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建设情况
该项目经《雅安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雅发改审批〔2010〕8号)和《雅安市精神病院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雅发改审批〔2010〕10号)批准立项,打捆建设实施。
1.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雅发改审批〔2010〕8号)批准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康复楼,建筑面积为10500㎡;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变压器总容量800kva)、弱电(综合布线等)、空调通风、消防及附属及监控系统工程等;环保工程:医院污水处理站(医疗污水处理能力100m3/d)等。项目估算投资26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2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450万元。建设地点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
2.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精神病院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雅发改审批〔2010〕10号)批准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业务辅助用房2549平方米,包括伙食团及后勤保障楼1487平方米、医疗废物存放及垃圾房149平方米、洗浆消毒供应室913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室内外供排水、室内外电气及照明、空调通风及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750万元。其中:申请沙特政府援建灾后重建资金580万元,自筹资金170万元。建设地点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
(二)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雅安市精神病医院
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成都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中颐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四川省雅安市喜峰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三)合同执行及开工竣工情况
本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28,811,260.00元,合同工期420日历天。实际的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19日,工程延期18天。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工期顺延,互不追究经济责任。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
该工程合同金额为28,811,260.00元,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金额32,071,002.19元,经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评定结算金额27,818,320.55元。
(二)审计结果
雅安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及雅安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27,818,320.55元,经我们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26,914,527.47元,审减金额903,793.08元,审减率3.25%。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