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对全市未提交2015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对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全项目自查,及时查找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积极整改,进一步从源头上保障了节日期间我市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