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1-14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同意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包括开放教育学费,全脱产本、专科及函授、业余半脱产教育学费,广播电视中专学费。

同时,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的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实施收费,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