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雅安市下发《关于实施用电激励政策促进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的通知》,从2016年1月至4月,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以其2015年一季度月平均用电量的60%或装接容量的50%对应用电量为基数,超过基数的用电增量部分电价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03元/千瓦时。此项激励措施的实施,对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促进雅安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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