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对
北京瑞丰速递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瑞丰速递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负责人:黄强,企业住址:,经营品牌:瑞丰。
二、主要事实
北京瑞丰速递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主要存在安全制度上墙不规范、安全设施配备不齐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如下:(一)制度建设方面:1.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制度;2.未制定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未建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设施配备方面:1.未安装应急照明装;2.无安全警示牌;(三)其他方面:1.未公示专职安全员;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未记录。
上述行为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北京瑞丰速递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在15日内将附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制度上墙的通知》要求,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快件内部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并按文件要求上墙公示。
承办单位: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