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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22 08: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川府发〔2015〕34号)精神,为加快构建雅安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市是粮食主销区,也是自然灾害频发区,粮食生产能力非常弱,保障粮食安全的风险和难度较大。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程的基本任务,自觉承担维护粮食安全的各项责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二、强化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现有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基本稳定。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开展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和土壤改良培肥。按期完成全市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建设任务,继续实施现代粮食产业提质扩面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加强农业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要避免土地流转的“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

(二)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认真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新增粮食补贴要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严格执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与管理。完善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

(三)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粮食储备总规模,建立和充实县(区)粮食储备,落实粮源、仓容和资金,并建立相应的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强化储备粮油监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逐步实现“绿色、生态、智能、高效”储粮。建立储备粮轮换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制度,储备粮的采购、轮换,原则上逐步通过省粮油批发市场公开进行。落实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制定和完善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区)四级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农业发展银行要按规定及时提供市、县(区)级储备粮油贷款。

(四)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尽快建成与本县(区)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粮食流通能力。加快粮食低温储备库等新型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智慧粮食”建设。要加大财政对重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粮食仓储设施数量不减少、功能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经省粮食局批准并进行补建,需迁建的要先建后迁。支持地方粮食企业投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建仓项目。支持粮食企业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布局合理、流通高效、收储保障、供应有力”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历史性或政策性亏损挂账等问题。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行土地确权登记。除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育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粮油产业扶持力度,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等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

(六)保障区域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各县(区)间要根据产销余缺情况,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紧密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有效发挥粮食储备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2017年底前,各县(区)要根据当地粮食供应应急预案要求,以骨干粮店、军粮供应网点、放心粮店等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县(区)政府所在地的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加强粮食监测预警。支持开展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加强机构部门间统计数据协调衔接。

(七)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控耕地、流域等面源污染,严格监督工业污染排放,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建立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监管制度

(八)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好“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宣传及粮食文化推广活动,深入推进“爱粮节粮”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进食堂等行动。宣传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制止粮食浪费行为。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

三、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县(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县(区)长作为粮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储存和产业发展各环节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积极支持粮食生产、流通能力建设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及产业发展,保证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

(二)明确部门职责。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粮食调控能力、储备能力、产业发展、质量体系、物流体系和队伍素质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优质粮油品种,搞好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粮食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策性银行要积极为“三农”服务,大力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牵头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各县(区)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粮食安全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责任分工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粮食安全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责任分工

 

 

序号

 
 

牵头单位

 
 

分项要点

 
 

分项细化

 
 

1

 
 

市发展改革委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

 
 

综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布局合理、流通高效、收储保障、供应有力”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各级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育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牵头完成省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项目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

 
 

市农业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按期完成全市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建设任务,继续实施现代粮食产业提质扩面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和土壤改良培肥。在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要避免土地流转的“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

 
 

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

 
 

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在粮食生产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

 
 

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严控耕地、流域等面源污染。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优质粮油品种,搞好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牵头完成省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项目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

 
 

市财政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

 
 

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认真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新增粮食补贴要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

 
 

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

 
 

落实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

 
 

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重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性或政策性亏损挂账等问题。

 
 

保障区域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有效发挥粮食储备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

 
 

在支持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国企改革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安排财政资金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相关工作。

 
 

4

 
 

市商务粮食局

 
 

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严格执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与管理。完善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

 
 

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粮食储备总规模,建立和充实县(区)粮食储备,落实粮源、仓容和资金,并建立相应的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强化储备粮油监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逐步实现“绿色、生态、智能、高效”储粮。建立储备粮轮换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制度,储备粮的采购、轮换,原则上逐步通过省粮油批发市场公开进行。制定和完善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

 
 

根据省上和市里的部署,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尽快建成与本县(区)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粮食流通能力。加快粮食低温储备库等新型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智慧粮食”建设。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粮食仓储设施数量不减少、功能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经省粮食局批准并进行补建,需迁建的要先建后迁。支持地方粮食企业投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建仓项目。支持粮食企业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布局合理、流通高效、收储保障、供应有力”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各级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育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

 
 

保障区域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根据产销余缺情况,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紧密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以骨干粮店、军粮供应网点、放心粮店等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

 
 

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好“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宣传及粮食文化推广活动,深入推进“爱粮节粮”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进食堂等行动。在粮食流通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大力推广农户科学储粮。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粮食调控能力、储备能力、产业发展、质量体系、物流体系和队伍素质建设。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牵头完成省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项目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5

 
 

市农发行

 
 

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积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

 
 

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

 
 

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市、县(区)级储备粮油贷款。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积极为“三农”服务,大力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6

 
 

市国土资源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行土地确权登记。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在粮食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7

 
 

市水务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8

 
 

市审计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9

 
 

市地税局

 
 

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

 
 

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区)四级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税务部门在支持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国企改革及产业发展等方面,要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依法处理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11

 
 

市国资委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布局合理、流通高效、收储保障、供应有力”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各级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育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

 
 

12

 
 

市工商局

 
 

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

 
 

13

 
 

市委编办

 
 

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加强对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部门职责任务的研究和指导,适应雅安粮食生产、流通的需要。

 
 

14

 
 

国家统计局 雅安调查队

 
 

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加强粮食监测预警。支持开展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加强机构部门间统计数据协调衔接。

 
 

15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粮食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监管制度。

 
 

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制止粮食浪费行为。

 
 

16

 
 

市质监局

 
 

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

 
 

17

 
 

市环保局

 
 

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监督工业污染排放,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

 
 

18

 
 

市教育局

 
 

                                 

 
 

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好“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宣传及粮食文化推广活动,深入推进“爱粮节粮”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进食堂等行动。宣传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制止粮食浪费行为。在粮食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

 
 

19

 
 

市旅游局

 
 

20

 
 

市总工会

 
 

21

 
 

团市委

 
 

22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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