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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雅安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12-1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雅安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和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加快制度创新,着力构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同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努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和发展环境,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雅安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于2007年开始实施,保障房建设以政府主导修建,向城镇居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按照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居住需求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从广大群众住房实际需求出发,着力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住房困难群众居住需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建立了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现了“两房”制度并轨,逐步健全配租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两房”公开配租工作,为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具体做法上实行分层次保障。

一是发放租赁补贴。自2007年开始实施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廉租住房补贴4374.9105万元,每年约有3050户无房困难家庭领取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减轻租赁群众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居住条件。

二是对低保和低收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对不具备基本住房消费能力的最低收入城镇居民(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政府提供低租金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解决基本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已实施两次实物配租,解决了574户无房最底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三是对低收入、中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大学生等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城镇居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2008年我市开始实施公租房建设,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的住房困难问题,尽力实现我市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廉租房)共计17263套。今年11月,启动了2015年中心城区(雨城区)1966套公租房(廉租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这也是我市“两房”并并轨后首次进行的实物配租,以解决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的住房困难。租金实行分类别分级标准,即:低保家庭租金按1.2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4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3.8元/平方米,新就业大学生按6.1元/平方米。此次共收到2万元份申请,目前正在进行资格审查。

四是促进“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制度化。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消除户籍差别,按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逐步实现农民工住房保障常态化。该项工作从2014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向农民工定向分配公租房386套。

五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已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建立了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现了“两房”制度并轨。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完善并轨后建设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和租金定价机制,健全配租管理制度,加强后期管理服务。“两房”并轨后,公租房申请严格执行逐级审核,对外公示,公开配租,确保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申请人不同经济条件和支付能力分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减轻群众基本住房经济负担。同时,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由购房人和政府共享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二)加快推进危旧棚户区改造。

一是制定改造规划,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我市结合“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纲要、城镇住房灾后重建规划以及城镇老楼危楼排查情况,对全市危旧房棚户区多次进行摸底调查,锁定项目和地块,编制了《2013-2020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了《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全面加快推进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进程。

二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2015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3540套,开工率达到了100.6%。其中,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3512套(户),已开工建设3534套(其中实物安置2200套,货币补偿安置1334套)。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基本建成4996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17%,竣工370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13%,租赁补贴1937户的发放工作正在抓紧开展。

三是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瓶颈。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瓶颈,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到位。按照2014年5月省政府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要求,我市通过“统借统还”融资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雅安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取得(两批)开行贷款授信26.5亿元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到位11.75亿元贷款资金。

四是创新改造模式。在危旧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中,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支持群众自主改造,充分发挥群众创造性。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可根据居住需求自主选择安置形式,通过货币化安置自主选择购买商品住房,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2015年按照新型城镇建设的工作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任务数为1104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完全货币化安置1334套,超额完成任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廉租住房的建设。

我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对未实施重建的农村住房进行摸底,对住房困难的农村贫困户,通过农村廉租住房的形式优先解决其住房需求。廉租住房建设以县(区)人民政府为主体,根据农村贫困户住房需求,采取统规统建方式,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应收取适当租金。农村廉租房配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按先难后易、分类实施的工作目标,在确保经济、实用、安全的前提下,力争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廉租房的建设任务,全市全面实现农民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不落下一户一人。

(四)坚持市场化原则,优化市场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

今年,市政府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进一步加强住房金融服务,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落实房地产税收调整相关政策,实施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统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根据住房保障和市场需求变化,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优化商品房市场供应结构,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提高住房建设用地效率,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商品房销售大幅增长。1-10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3亿,预计全年可完成30亿,同比增长17.84。截至12月上旬,中心城区(雨城区)房产交易登记5981宗,同比增长20.29%;交易面积5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05%;交易金额23.14亿元,同比增长37.6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市提前谋划制定《雅安市“十三五”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按此规划2016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计划3821套,基本建成6058套。为力争实现“十三五”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一是加快提前谋划棚户区改造工作,2016年有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各县(区)提前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拆迁)、落实建设土地、项目科研及立项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如期开工建设。二是提前对接金融部门,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

为满足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愿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在保障对象经济条件明显改善时通过购买退出租赁保障,形成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回收再投入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公共租赁住房向自愿购买的保障对象出售一定比例产权,出售后政府与保障对象形成共有产权,按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规定确定产权比例和相关权益。当前要重点对供应对象、建设模式、定价机制、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进行前期研究,确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项目,为加快实施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按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政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工作。

三、相关建议

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雅安市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任务,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落实。

二是要各司其职,强化部门协调。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是一系统性工作,每一项实施内容都涉及多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改革工作的全面指导,抓好改革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日常协调和指导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责,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三是要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将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工作要列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的目标考核。要继续坚持定时与不定时进行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地推进,确保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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