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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11: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黎文委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递交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我委承办。经认真研究梳理,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提出的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责任主体不明确、电力行政执法建设有待加强、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意识不足问题,这也是我们一直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着力解决的问题。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对我市而言,电力是最具比较优势的重要支柱产业,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维护供用电秩序,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一、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如您所提的,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但由于当前电力设施保护法规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县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不强等因素制约,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还存在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市经信委电力科虽然挂牌成立了雅安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但因编制等因素限制,缺乏电力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和装备,无法有效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区中也只有芦山县和荥经县成立了挂牌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同样存在执法人员和装备不足的问题,其余县区机构、编制、人员都没有。市、县还未成立电力警务室,在整合电力企业内保力量、建立警企联动机制等方面还存在欠缺,不能形成电力设施保护震慑效果。电力企业在电力设施保护案件发生时仅有制止的权利,而没有其它排除妨碍的权利,电力设施保护很多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二)野蛮施工破坏电力设施事件频发。近年来,建设和施工单位施工破坏电力设施呈逐年增加趋势,2014年全市共发生施工破坏电力设施事件26起,较上年增长44%,特别是挖掘机挖断电缆、吊车触碰高压电线事件时有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三)电力通道下方违章建房、种植林木等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威胁。长期以来,民众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意识不强,农村自建住房违搭乱建和电力线路下方种植高杆竹木等现象较为普遍,既存在触电安全隐患,又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同时,电力企业在清理通道过程中存在漫天要价、重复赔付等困扰。

(四)电力设施偷盗和电能盗窃案件仍有发生。近年来,电力设施偷盗和电能盗窃案件仍时有发生,多数集中在农村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发案都在10起以上(多数未报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于我市电力执法队伍缺失和执法缺位问题,只有通过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予以解决。我们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争取汇报,呼吁省政府尽快下发《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条例》配套文件,明确电力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和编制、经费落实,建立健全全市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力促成立电力警务室等,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二)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条例》实施,我们将以严肃查处盗窃或破坏电力设施、妨害电力设施安全、窃电、违章用电等违法案件为重点,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好供用电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采取联合执法形式,会同公安等部门,整合电力企业内保力量,建立警企联动机制,依法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今年市执法支队已两次启动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秩序维护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并制止了违法行为。

(三)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许可。我委近期又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制度。发改、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开展涉及电力设施及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立项审批或项目可行性论证时,需征求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的意见;项目实施前,电力主管部门督促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及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按照电压等级和属地原则到市、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办理许可登记,110千伏及以上到市电力主管部门办理,35千伏及以下到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办理,未经电力主管部门许可的,电力企业不予供给施工用电;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许可事项和批准方案实施,接受电力主管部门的监管,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如建设项目对电力设施有妨害,但项目必须实施的,业主单位或个人应与电力设施权属单位协商搬迁后方可实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方面,我委已要求电力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旦省上配套文件下发,我们将赓即着手强力推进此项工作。

(四)营造电力设施保护良好氛围。我委将会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电力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电力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让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使电力设施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及时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告或函告我们。

联系单位: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徐方亮

联系电话:22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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