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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办事指南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5-11-17 17: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法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二、申请条件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三、申报材料

1、四川省放射诊疗校验申请表(雅安卫生监督网行政许可栏下载表格);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雅安卫生监督网行政许可栏目下载);

4、放射工作人员技术职称证明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放射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提供监测资料,不足一年的提供由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监测证明)、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资料复印件;

5、放射防护管理及检测报告(提供每台放射诊疗设备近一年的检测报告);

6、校验周期内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有,提供;无,不提供);

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所交资料均要求使用a4纸(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凡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

1、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所需材料,窗口进行材料初审;

2、监督员对放射诊疗场所进行现场审查;

3、审核通过即可发证,审核不通过,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电话:(0835)2227415

雅安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电话:       (0835)2361927

投诉电话:雅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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