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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四个方面”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11-03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今年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不断规范我市涉企收费行为,我市价格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有效规范了我市涉企收费行为。

一是着力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阳光公示,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收费单位将涉企收费清单纳入政务公开范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取消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进一步加强清费减负工作。

三是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涉企收费社会监督。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解答价格咨询,及时受理查处有关涉企收费的价格投诉举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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