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出资人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运行,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资人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公告》(川国资委〔2014〕118号),市国资委对现有出资人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经2015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未列入雅安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的出资人审批权限(含市国资委转报省国资委审批事项),市国资委不再对有关单位行使。市国资委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法规、政策对清单事项及实施依据进行调整和修改。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衔接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1.雅安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2.雅安市国资委转报四川省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3.下放、取消、暂不执行的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雅安市国资委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