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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住建函2015-358关于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9-18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夏晓琴、曹玉香委员:

你们好,感谢您们关心我市历史文化建筑保护问题,您提出的《关于对区域历史负责 加强城区当代建筑物的选择性保护》提案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规划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我市于1995年被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历来重视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早在2007年,我市就编制了《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我市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了保护性规划;2013年,新编《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观音阁明清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高颐阙等历史建筑形成了专项规划保护专篇;20139月,市住建局会同市文广局对城区历史建筑情况进行了专项梳理,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包含原西康省委党校(位于雨城区友谊路四川省档案学校,原西康省委党校礼堂及周边1层的西康时期建筑群,共11栋)、原西康省广播电台办公用房(位于雨城区环山路雅安市气象局,气象局人影办公楼、气象服务中心办公楼,共2栋)等8处历史建筑;201513月,市文广局委托省社会科学院对我市“十三五”时期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发展进行专项研究,形成了《雅安市“十三五”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研究》,已报市发改部门,拟纳入“十三五”规划,指导下一步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二、我市历史建筑维修加固情况

为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工作,我市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对市政府公布的八处(共19栋)城区范围的历史建筑进行了维修加固工作。截至目前,除原西康省干部训练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开工建设。同时,我市在“4·20”芦山地震文物灾后重建工作中,正在开展对明德中学、柯培德旧居、烈士陵园、观音阁等国家、省级文物古迹单位项目维修加固保护工作。 

三、下一步跟进保护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对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工作;二是联合市、县相关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遗存进行仔细考证,做好详实历史遗存建筑调查工作;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建设保护专项负责人;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历史建筑紫线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建筑等优秀建筑进行保护。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的关心。

以上回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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