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企业(人)应向所在县(区)成品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企业年度总结报告,说明企业在本年度内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4)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5)企业年终财务报表。报表内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加油站近期正面、侧面全景五寸彩色照片,照片上需有拍照日期。
县(区)成品油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转报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对加油站的经营资格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的加油站,市经信委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