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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原址改扩建办事指南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5-09-12 20: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市经信委加油站原址改扩建批文

1、申请企业(人)应向所在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雅安市加油站原址改(扩)建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国土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复印件

(5)消防部门对拟改扩建加油站的初审意见

(6)安监部门对拟改扩建加油站的初审意见

(7)规划部门对拟改扩建加油站的初审意见(城镇规划区内)

县(区)

2、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转报市政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办理。

(二) 加油站原地改扩建竣工验收

1、申请企业(人)向所在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企业提交验收的申请报告,填写《雅安市加油站(点)竣工验收表》(见附件)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文件批复意见复印件

(6)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

(7)安监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质监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检定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复印件

(10)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提供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2、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会同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对加油站进行现场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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