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芦山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飞仙关镇进行环境监察工作。
位于飞仙关镇的雅安市政工程建设公司芦山分公司因生产过程中噪音被群众多次投诉,监察大队立即对企业做出了及时在风机周围增设挡墙的要求,并要求企业在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要求企业在抓生产、忙重建的同时切实做好企业的环保工作,树立强烈的环保责任心,健全企业的环保管理机制。当事企业当场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并积极整改。
芦山县环保局将继续深入企业,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将保障我县的环境安全作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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