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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雅安市三届4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5-06-18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何临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乡村(社区)建设的建议》(政协雅安市三届4次会议第46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办,市住建局、市旅游局会办,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工作实际和会办意见对《建议》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实施“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要的重要载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具体实施的统筹协调部门,将创建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县(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强化指导,严格督查督办,推动县(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提升建设水平。各县(区)党委、政府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川委办〔2009〕29号)的要求和“一个达标”、“三个率先”和“四个到位”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观、城镇形象提升、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扎实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自2010年“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工作开始以来,我市中心城区(设区城市)于2012年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石棉县、宝兴县、荥经县分别于2010年、2011年2012年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雨城区上里镇等12个乡镇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芦山县芦阳镇火炬村等163村庄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庄(社区);雨城区草坝镇飞梁村等26个村庄于2014年成功创建四川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庄。
   二、建议意见回复
   (一)关于成立市、区县环境优美县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环境建设。
   一是至2009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市就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局,专门从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作为重要内容,一直以来都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各项创建工作都等到充分保障。目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徐一心担任,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人大、市政协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
   二是各县(区)都比照市上成立了相应机构,专门从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环境优美示范创建工作。
   (二)关于制定规划,确定区县创建目标。
   我市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按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示范工程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2012年我市制定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示范工程创建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已纳入《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二是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是省治理办根据各市(州)、县城、乡镇和村庄比例下达的创建个数。2013年我市创建比例下调是因为省治理办考虑到我市受“4.20”芦山强烈地震环境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影响,且环境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需要一定时间。三是今年我市创建比例已经恢复,其中汉源县城申报创建2015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石棉县丰乐乡等12个乡镇申报创建2015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乡镇,雨城区南郊乡余家村等54个村庄(社区)申报创建2015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村庄(社区)。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把环境优美作为雅安市的品牌和特色加以固化,形成新的常态。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与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全省城镇化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之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大机遇,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大文章,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治理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和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治理工作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推进深化、从专项攻坚向常态治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推动环境质量再提升、农垃治理保验收、城镇品质上水平、设施建设增投入和文明新风促和谐,为实施“后发追赶”的总体构想,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雅城乡治办〔2015〕48号),明确了2015年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的创建任务:完成1个县“环境优美示范县城”、6个镇(乡)“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和45个“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同时,将创建工作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县(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联系人:陈友斌
   联系电话:2226208
   邮政编码:625000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行政中心)5210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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