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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机构职能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15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级相关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督促落实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市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三、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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