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雅组发【2015】3号)要求,从即日起,局长杨丕樵同志今后不直接分管单位内部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事宜。经局班子研究决定:
单位内部财务工作由副局长熊福建同志分管;
单位内部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由副局长高崇军同志分管。
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分工,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今后工作按照分工后的流程办理。
特此公示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