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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邹克灵带队检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1-30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27日,芦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邹克灵带领县安监局等部门对芦阳镇、龙门乡、清仁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点进行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芦山县大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安全警示标志不全、部分灭火器失效、储存场所电线老化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邹克灵副县长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批发企业要把产品入口关,对各个零售点的配送量进行控制,专店不得超过60公斤药量,专柜不得超过30公斤药量。二是要对各个零售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他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尽快督促未实行专柜销售的网点实行专柜销售。四是对经营场所存在电线老化不规范、灭火器失效的要立即督促整改。五是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我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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