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部门 |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1 |
雅安市卫生局 |
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含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校验、变更、注销、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
2 |
雅安市卫生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审批和人员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主席令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 |
3 |
雅安市卫生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发〔2005〕43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
|
4 |
雅安市卫生局 |
放射诊疗许可(同时开展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2006年11月12日) |
5 |
雅安市卫生局 |
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许可(承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2009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 |
6 |
雅安市卫生局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承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主席令第1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003年8月27日)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