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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宣传资料十问十答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12-19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前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加,我市异地就医人员也愈来愈多,我省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是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异地就医人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支再回我市进行人工报销,这种结算方式不仅增加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而且手续繁杂,参保人员必须返回本市才能进行结算,参保人员要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呼声愈来愈强烈。

2014年,我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把解决“四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切实解决我局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问题,我局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力争我市作为第一梯队纳入全省异地结算单位;二是加快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和建设步伐,确保我市医保系统达到并入省级平台的标准和条件;三是加大我市医保经办系统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启动后能高效优质地运行。

目前,我市纳入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各项相关工作正认真贯彻领导指示要求,按照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已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正在建设中。2014101日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正式启用后,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人员即可享受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不仅可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用之累,还可避免往返奔波之苦。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十问十答

一、请问: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为我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已申报领取了社会保障卡且已激活能正常使用;

3、已按规定在所属的医保局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二、请问:可以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3因出差、探亲、旅游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

三、请问: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是哪些?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要以下材料: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③安置地长期居住证明

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以下材料: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③转院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需要以下材料: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③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

四、请问: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带上所需资料到所属的医保局,经审核同意后填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

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带上所需资料到所属的医保局,经审核同意后填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

3、出差、探亲、旅游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需通过省级平台或传真向所属的医保局报送所需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五、请问: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是否可以到备案地所属的所有医院和药店就医和购药?

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只可以到登记备案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定点资格并已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在今后全省开通了定点零售药店或门诊异地结算后,才可进行异地购药。

六、请问: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地定点医院就医时是否不需要自己付款?

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入院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时只需与医院结清按我市医保政策应由自己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七、请问: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地定点药店购药时是否不需要自己付款?

目前全省还没开通此项业务,需现金支付。在全省开通此项业务后,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药店购药时,只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即可现场刷卡结算费用。如本人社会保障卡上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现金补足剩余部分

八、请问:如果不慎将社会保障卡丢失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吗?

如果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不慎遗失了社会保障卡则无法再进行异地即时结算,建议立即回我市进行补办。

九、请问:社会保障卡丢失、被盗或残缺了该怎么办?

1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持卡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先挂失再补卡

2、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正常读写卡内信息、卡内信息不准确、不全面的,持卡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办理换卡手续。

持卡人先在开户银行领取社会保障卡预制卡,并当场激活银行功能,再持已激活银行功能的预制卡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进行社保功能加载和卡面打印;也可在开户银行先申领社会保障卡预制卡,在接到开户银行制好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再到开户银行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功能。

十、请问:社会保障卡如何注销?

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的,在办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手续后,凭相关证件或证明,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注销社保账户;再到开户银行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的社会保障卡由开户银行回收并彻底销毁。

注销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

2、办理人和注销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两份;

3、办理人与注销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双方的户口复印件各两份;

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农村户口由村、乡(镇)出具关系证明(城镇户口由社区出具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注销人火化证及复印件两份

5、若有特殊情况,以公证证明,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或其它合法的继承资格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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