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17-04-01失效
一、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党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科室业务学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
(四)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
(五)上级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部署及工作安排;
(六)法律及自身业务。
三、学习的要求
(一)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书记主持或指派其他局领导主持;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日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科室学习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局党委成员要自觉做学习的模范,每名成员每年至少作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辅导讲课。
(二)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得少于一天;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日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各一天;科室业务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天。
(三)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须认真作好学习记录,并按时完成学习思考题交办公室检查。
(四)学习严格考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持学习的领导请假。全年完不成三分之二以上学习时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