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蜂桶寨管理局党委会议制度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1-15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17-03-01失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

局党委会议成员由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局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局党委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事原则

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实行党委书记负责、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按分工负责的办事原则组织贯彻。对集体研究作出的组织决定,个人无权变更,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执行。局党委会议的召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

三、召开时间

局党委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局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议事程序

凡需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主管局领导审核,再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指定专人做好收集、登记,准备相关材料,并提前通知各党委成员,会后对局党委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写入《局党委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向所辖有关科室传达和布置落实,并负责督促检查。

五、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项指示及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研究制定和落实管理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审定年度工作总结。

(三)管理局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四)研究决定管理局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和人员配置及职能的发挥。

(五)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审查、处理。

(六)安排经费分配计划及重大的经费开支。

(七)研究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投标、经费安排和工程监理。

(八)研究局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交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