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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桶寨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1-15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17-04-01失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保证单位用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逐步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单位用车按核定的车辆编制数备。

第四条单位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五条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单位领导或有关办理公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第六条外单位借车,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七条单位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由专职驾驶员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坚决杜绝司机因饮酒或非工作时间用车。

第八条车辆用油推行公务油卡,油卡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使用。

第九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严格按规定停放入库,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私自使用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第十二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由驾驶员承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不予报销;

(5)未按照规定妥善使用、保养、停放车辆的。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单位酌情研究处理。

3、发生上述违规情况的驾驶员,由单位依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分别处以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调离、开除5种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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