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县)地税系统机构编制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39号)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83号)精神,四川省雅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财产与行为税科、征收与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与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监察室(审计科)等10个内设科(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设第一直属税务分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3个直属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辖8个县(区)地方税务局、51个税务所、8个县(区)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