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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人口计生工作改革进展情况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9-15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委推动人口计生重大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情况
2014年,我委深入分析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以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出发点,以群众对人口计生公共服务需求为落脚点,紧紧围绕省卫计委工作要求,切实贴进雅安实际,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改革。
    (一)有序推进“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台后,我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该项民生政策“落地”。一是加强政策培训。3月26日,全面完成对县(区)、乡镇、村社的计生干部业务培训。要求各级计生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严审快办。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将单独两孩政策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3月24日,我委分别在《雅安日报》登载“雅安同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通稿,在雅安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报道。同时,通过网络问政平台、人口互联网站、“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平台,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迅速掀起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高潮。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干部深入县(区)现场调研指导,确保各县(区)按规定、按程序、按条件,依法审批符合条件照顾再生育申请。四是优化办证服务。我市在严格执行省上提出“一改、三减少、四取消”办证要求的基础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进一步简化、优化办证程序和申报材料。市人口计生委专门召开单独两孩办证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计生干部特别是具体经办人员在具体审批办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需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基层办证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办理不同计生证件不得重复向群众索要相同证件,探索建立委托办证、承诺办证和计生部门主动向服务对象所在地管理单位提取证明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首个《生育证》仅用8天时间就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较省上要求提前14天。截至目前,全市共预约申请514例,已处理510例,处理率为99.22%;已办证790个,其中现场申请办理的538个,网上预约办理的252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全市人口形势保持稳定。
    (二)积极探索社会抚养费征管新机制。切实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公平公正的征收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目标考核。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纳入党政线计生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区)坚持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和生育公平权。二是加强调研督导。5月,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2次座谈会、副市长徐旭率队深入雨城、名山区调研,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专项督查,全面调查了解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现状和推进改革的措施和进展,及时发现梳理存在的问题,为深化科学改革打实调研基础。三是抓试点推广。我委采取试点取经、全面推广的原则,确定名山区为征管改革试点区,多次赴名山区调研指导,与基层共计探讨改革措施。各县(区)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结果“三公开”、征缴、收支“两分离”要求,积极规范建立征收管理机制。
    (三)拓展完善地方性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既定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等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市、县(区)各级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拓展地方性补充利益导向制度,切实扩大利益导向机制覆盖面。年初,将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纳入县(区)党政考核加分内容,督促基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2个文件精神,鼓励出台计生特扶措施,切实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 各县(区)进一步建立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一次性慰问制度,对有符合政策且有再生育能力的家庭提供免费再生育全程服务,对因年龄较大不能再生育的家庭,通过“三结合”帮扶等方式,提供产业扶助。宝兴县政府出台失独老人扶助制度,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扶助金,妥善解决失独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计划生育国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一些干部群众把国家实施启动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改革误认为是计划生育开始放松了,一些违法生育对象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生育压力大、难度大,致使出现攀比生育现象。究其原因,尽管计生部门在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倡导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财力、人力、精力有限,计划生育常态化、融入化的宣传不够,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新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机制与维护社会稳定存在矛盾。按照深化政务公开和建立社会抚养费“三公开”、“两分离”新机制要求,计生部门除了要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外,还要公开征收结果,而实际操作中,违法生育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接受处罚的自觉程度各不相同,导致违法生育对象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金额不一。加之,违法生育查处难度较大,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到位率低等原因,如果直接公布征收结果,可能导致违法生育对象互相攀比或者加大征收工作难度的情况,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仍需高层统筹。近年来,除国家统一实行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外,各地也探索建立了一些地方性的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但对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困难家庭而言,养老保障是他们的最大问题,地方性一次性抚慰和产业帮扶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特殊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仍然存在。同时,各地制定不同的扶助政策,已经出现群众攀比,不利于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掀起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高潮,特别要围绕巩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突出计划生育是国情需要、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等内容,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优生优育公共服务宣传相结合、把自觉计划生育发展致富的先进典型与违法生育拒不接受处罚规定的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把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与城镇社区文化阵地相结合、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相结合,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建好宣传载体、融入群众生活,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
    (二)力争创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改革经验。组织县(区)人口计生局负责人赴外地考察学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通过调研查问题、考察学经验等方式,大胆探索试行“三公开”、“两分离”征收管理新机制,力争有效规避社会矛盾隐患出现,发挥群众互相监督作用,提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管理透明度。
    (三)多措并举创新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的形式,推动国家、省级层面建立有利于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统一的长效扶助机制。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建立地方利导制度,统筹协调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普惠民生政策,切实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看病等实际困难。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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