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帮扶部门:
为继续整合政府资源并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帮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4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川人口领发〔2014〕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帮扶任务
(一)帮扶户数。各县(区)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数,按照10万人以上的县(区)新增帮扶户200户,帮带户400户;10万人以下的县新增帮扶户100户,帮带户200户的要求执行。市级帮扶部门按照每个部门完成新增户10户,帮带户20户的要求执行。全市市、县两级总帮扶任务5035户。其中,新增户1675户,帮带户3360户。
(二)基地建设。2014年,市级各部门要新建或巩固1个以上帮扶基地。各县(区)每个乡(镇)建立1个帮扶基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帮扶任务,引导富民惠民项目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各部门帮扶基地可与本部门“挂包帮”或灾后重建联系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及业务试点基地有机结合。在帮扶基地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对计生家庭的政策倾斜,凡到户的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应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待、优惠,对新增“三结合”帮扶户要给予重点帮扶,让这些家庭生产得到快速发展,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文明得到较大进步。
二、统筹安排,加快帮扶进度
7月10日前,各级帮扶部门明确帮扶工作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完成当年帮扶基地确认,与“新增户”签订帮扶协议书,落实项目、资金、物资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计划,实施“挂牌”帮扶。三四季度主要搞好帮扶项目进展的检查指导和落实,完善帮扶档案,搞好自查验收,11月10日前将年终工作总结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加强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落实惠民、利民举措的重要载体,作为沟通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投入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一是市级部门的帮扶任务,坚持由市级部门直接实施,县级的帮扶任务,由县级部门负责实施。市级部门要做好对县级对口部门的帮扶指导。二是落实挂牌帮扶。“新增户”和“帮带户”的门上都要挂上“三结合帮扶户”的牌子,以增强帮扶工作的影响力。牌子由各县(区)人口计生局根据本县(区)任务数和市级部门在当地帮扶的户数统一制作,并指导帮扶部门统一挂牌。
(三)增强帮扶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策上位、普惠加优惠”的原则,结合当前的新形势、新政策,制定和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各级政府要将“三结合”帮扶工作与国家社会保障和扶持发展政策相配套,增强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与各种惠民政策的整合力度。在帮扶过程中,要紧密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加强对帮扶对象的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注重信息引导,切实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提高帮扶对象发展能力。
(四)加强督导,提高帮扶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督导,全面了解工作动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市级部门在完成本级帮扶任务的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行业)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提高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帮扶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帮扶动态,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帮扶部门开展“三结合”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或召开现场会等手段,积极宣传和树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建立健全帮扶档案 ,做到帮扶任务文件、帮扶协议、帮扶前的收入登记表、帮扶后的收入考核核实表和其他帮扶工作记录收集完整。要积极报送工作信息,以简报、报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帮扶单位和帮扶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落实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
各级政府要把“三结合”工作任务列入民生工程,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政府目标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各帮扶部门的目标考核,确保帮扶任务全面完成。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将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帮扶部门的计划生育“三结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1.2014年县(区)“三结合”任务分配表
2.2014年市级部门“三结合”任务分配表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4年7月6日
附件1
2014年县(区)“三结合”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合 计 |
新增户 |
帮带户 |
雨城区 |
600 |
200 |
400 |
名山区 |
600 |
200 |
400 |
荥经县 |
600 |
200 |
400 |
汉源县 |
600 |
200 |
400 |
石棉县 |
600 |
200 |
400 |
天全县 |
600 |
200 |
400 |
芦山县 |
600 |
200 |
400 |
宝兴县 |
300 |
100 |
200 |
合 计 |
4500 |
1500 |
3000 |
附件2
2014年市级部门“三结合”帮扶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合 计 |
新增户 |
帮带户 |
市委农工办 |
30 |
10 |
20 |
市财政局 |
30 |
10 |
20 |
市农业局 |
30 |
10 |
20 |
市水务局 |
30 |
10 |
20 |
市林业局 |
30 |
10 |
20 |
市科技局 |
30 |
10 |
20 |
市教育局 |
30 |
10 |
20 |
市扶贫移民局 |
30 |
10 |
20 |
市人社局 |
30 |
10 |
20 |
市民政局 |
30 |
10 |
20 |
市供销社 |
30 |
10 |
20 |
市经信委 |
30 |
10 |
20 |
市卫生局 |
30 |
10 |
20 |
市发改委 |
30 |
10 |
20 |
市国土资源局 |
30 |
10 |
20 |
市住建局 |
30 |
10 |
20 |
市工商局 |
30 |
10 |
20 |
市 妇 联 |
25 |
5 |
20 |
合 计 |
535 |
175 |
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