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加强畜产品兽药残留健康的要求及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下达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川畜食函〔2014〕41号)下达的兽药残留监测任务,省药监所于7月31日分别在我市天全富旺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随机抽样:鸡蛋16个批次、活鸡30个批次。经实验室检验进行了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残留监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项工作开展进一步确保了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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