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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三举措全面开展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9-10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安监局在深入开展涉铅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采取三项措施集中开展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宣传,做好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召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集中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对专项整治目的、意义进行宣贯动员,使企业认识到职业危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做好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充分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等基本情况。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把握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职业危害关键环节的整治,其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件规定,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属于职业危害严重行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以及安监总安健〔2011〕192 号、川安监〔2012〕252 号文件要求,企业应进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二是构建“四位一体”的职业病防治监管模式,即通过加强工程技术、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四方面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三是依法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三)强化指导,加强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规行为。在深化治理整顿的同时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锌焙砂、锌锭生产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专项整治,要依法停产整顿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整改一批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市安监局将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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