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8-06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委: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8),通报了近期10日内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建筑事故,指出了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446),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 省委 省政府领导对“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系列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雅委办〔2014〕4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迅速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要深刻吸取国务院安办通报的近期桥隧工程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在大检查过程中,要突出开展桥隧工程隐患排查,对桥梁特别是农村公路桥梁工程要重点排查桥梁是否有专业设计和施工方案,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工序是否合理,桥墩、桥台整体稳定性是否可靠,拱桥拱座是否存在位移等;对公路隧道工程要重点排查支护工程(含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各项参数及隧道进出口边仰坡防护、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情况是否符合行业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一)重大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隧道、桥梁及其它大、中型建设工程等为重大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县(区)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各级管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务必严格落实各环节责任。

1.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齐监理人员,或所配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更换违反监理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设置有关管理机构和配足管理人员的。由项目业主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第一次发现的由安监或行业管理部门约谈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监管人员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第二次发生的,由检查单位书面抄告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2.施工单位未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的,监理人员不得批准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监理单位必须书面责令施工单位,限期编制上报并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审批后,10日内由项目业主分别送县(区)行业管理、安监部门各2份,由县(区)行业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转送市级对口部门1份。行业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该项目安全管理和安全执法人员,收到安全技术措施后,要认真阅读了解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为减少事故发生,切实提高灾后重建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采取在施工项目现场建立夜校等方式,对施工组长和一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夜校培训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按“三级教育”规定进行。培训夜校开设点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提出布点,设置方案商市安监、市规建局同意后,按分工范围实施。分行业组建培训专家指导组,隧道、桥梁、施工培训专家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房屋建设工程由市规建局负责组织,专家指导组主要开展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夜校培训的专家指导费用由市安监局和市住建局分别承担。

(三)建立健全对重建项目风险评判和管控机制

严把项目规划关,严防项目规划布点占压燃气、电力管线。全市灾后重建各项目业主单位立即牵头对项目选点进行一次排查,凡占压燃气、电力管线和存在地质灾害危害的,务必立即书面上报县(区)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今后项目规划选点应书面征求所在燃气、电力企业意见,确认无占压后才能落实选址。

灾后重建项目安全风险评判工作要立即开展由市、县(区)行业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业主单位具体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对重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逐个进行评判,将评判结果落实到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去开展险评判的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执法监察。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分别聘请专家对重大工程实行专家检查。重大工程业主单位组建专家服务组,指导施工单位对重大工程险评判和现场指导服务,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综合安全监管

根据《四川芦山地震灾后农村住房自主重建管理办法》农房重建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逐级明确乡(镇)、村、组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组建建筑安监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采取包村、包片等形式,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安监局和市住建局结合灾后重建实际,把农房自建纳入联合检查,县(区)安监、住建部门要抽调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自建房加强检查指导,积极探索加强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市安监局统一制作农房重建安全提示挂牌,由乡(镇)政府统一向自建户发放。

加强灾后重建工程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1.各行业管理、安监部门依据制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计划,按照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开展检查和执法监察。

    2.检查和执法监察具体程序按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建立灾后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的意见》(雅市安〔2014〕2号)文件规定执行。

3.对检查和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初次由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县(区)行业管理部门没有参加的,安监部门应现场下达执法文书,并抄告县(区)行业管理部门,由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整改和组织整改验收。

4.对企业拒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项目业主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追究企业违约责任,具有处罚权的行业管理机关(行业无处罚权的由安监部门)立案查处,需要给予经济处罚或停止作业的,报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全市已进入汛期。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在预警预报、事故处置、应急响应等环节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在河道内施工的企业,以及施工现场、营地、办公场地、仓库等场所位置受汛期排洪影响较大的单位,要与防汛部门、气象部门、上游电站等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对营地、办公场地、仓库等位置要科学选址;要随时关注强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预报,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危险作业。特别是隧道工程要科学监控山体不良地段、洞口边以及仰坡的变形,要考虑雨水对隧道上方土层的影响,加强隧道支护强度。桥梁工程要统筹好枯水期和汛期各项施工进度和安排,合理安排施工的现场排水和降水,减少水流对桥墩和基坑边坡的冲刷,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灾后重建工程业主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审核和监督,认真自查自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人员资质不全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立项、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我市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安全压力巨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在建工程都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迅速整改消除。对由于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迅速将本通知和国务院安办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传达到辖区和行业内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