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现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4〕256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加大对无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利用“会销”、“传销”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氛围。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