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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器械备案工作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7-04 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4197号)精神,切实做好雅安市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按照便民、高效并利于监管的原则。

近日,经雅安市局研究决定,将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委托给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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