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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作废声明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7-02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雅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审认证中心,同时刻制并启用“雅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审认证中心”公章,原有“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雅安工作站”公章自2013820日起作废,因任何单位/个人使用已作废的“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雅安工作站”公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雅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审认证中心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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