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我局以雅食药监办函[2014]19号进行了安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全面反映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展现工作亮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现就医疗器械“五整治”影像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结合雅食药监办函[2014]19号要求,影像资料要体现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社会共治等相关内容。
二、结合灾后重建工作,突出重点、展现亮点。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治理。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