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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5-28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队、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全面推动依法治省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现将《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各自的年度工作计划。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526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落实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行政全过程,确保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依法规范和行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权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监管为民,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发展和监管的关系,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行业主管向监管执法转变,由侧重药品监管向食品药品监管并重转变,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

三、工作目标

以机构改革和监管职能转变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科学监管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管的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四、实施进程

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不断创新推进机制,确保取得实效。2014年至2020年,每年制定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当年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并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14年至2017年,全面深入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至2020年,深化法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基本实现依法治市工作部门目标。

五、组织领导

成立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纲要》的推进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依法执政

1.完善党的执政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的建设,规范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荐干部,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成员。(牵头领导:王珊;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执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牵头领导:黄建;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2.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国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完善党组决策程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组的决策事务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领导:赵迎鸿;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依法行政

1.加快转变监管职能。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科学界定各个部门职能及省市两级监管权限。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监管与服务间的关系,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行业主管向监管执法转变,由侧重药品监管向食品药品监管并重转变,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推动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除法律法规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行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制度,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牵头领导:罗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科学监管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制定重大决策程序规则、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多途径、多渠道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牵头领导:赵迎鸿;责任单位:办公室)

3.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未经确认和公布的,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七项制度及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十不准”规定,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保障程序公正。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杜绝将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实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牵头领导:罗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各相关业务科室)

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简称“两法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合打假长效机制,破解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证据固定难、起诉难、判决难等问题,加大案件移送力度,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科技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牵头领导:罗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各相关业务科室)

5.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建立完善行政职权职责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确保能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系统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作用。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限期答复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示公告及保密审查机制。(牵头领导:赵迎鸿;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6.营造公平开放的产业发展环境。科学处理监管与发展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大新药创制战略部署,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及创新型小微企业联系帮扶制度,为食品医药企业的创新、研发和生产等提供指导和服务,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牵头领导:赵迎鸿;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社会共治

1.创新监管模式。继续完善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入、社会共治、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监管、依法监管、综合监管、源头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在重大决策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作用。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决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队伍建设。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牵头领导:卫刚;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2.健全群众维权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完善局长信箱及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了解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合理诉求机制。(牵头领导:赵迎鸿;责任单位:办公室)

3.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完善食品药械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食品药械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牵头领导:罗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食品药械品种、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试行食品药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教育引导食品医药行业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促进行业守信自律。(牵头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

(四)学法用法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认真完成“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普法责任制,并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完善普法教育制度、保证普法工作人员到位,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着力构建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示范基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牵头领导:罗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2.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局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培训考试等制度,建立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牵头领导:王珊;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按业务分类培训、轮训,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牵头领导:王珊;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五)监督问责

4.完善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对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各界的依法监督。(牵头领导:黄建;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5.全面推行问责制度。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建立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对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范。(责任领导:黄建;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5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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