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第433号)第二条:“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市政府批复实施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四、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 五、申报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土地资产处置的申请; 2、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3、企业改制方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4、原企业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和土地估价报告; 6、原企业和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接市政府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差额。 九、联系方式 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0835-2233180 国土资源局: 0835-2226156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办结(13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