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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事项指南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5-26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法定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第433号)第二条:“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市政府批复实施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四、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
    五、申报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土地资产处置的申请;
    2、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3、企业改制方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4、原企业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和土地估价报告;
    6、原企业和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接市政府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差额。
    九、联系方式
    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0835-2233180    国土资源局: 0835-2226156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办结(13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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