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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5-13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经研究同意,现将《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513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平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服务群众的“零距离”工程,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雅安建设的新路径。为有效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及时解决民生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做好市、区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衔接联动工作,形成联动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高效。现制定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设立我局市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郑 乔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 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卫 刚  副局长

黄 建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迎鸿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王    办公室主任

           代德云  综合协调科科长

               政策法规科(科技与宣传科)科长

           季子波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科长

           刘继军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科长

  何登海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乐鸿强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王文生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罗晓霞  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杨    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协调科,由卫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基本情况

我市于201310月在雨城区开启了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雨城区通过科学划分网格、落实网格管理人员,迅速搭建起了网格、社区、街道、区四级网格体系,形成了一套资源高度整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雨城区16个社区、181个网格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办理各类民生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报告突发事件、参与治安防控等各种工作的快速、信息化开展,运行近两个月来共处理各类事件1600多件,按时办结1590多件,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升,解决了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社区居民安全感、幸福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得到提升。

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录入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管理对象基本数据、民生服务、群众诉求处理等工作。运行过程中,因事权划分,雨城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涉及我局和我局管理的公共服务单位,需要我局共同参与,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格局,实现服务管理便捷高效。

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实施市区协调联动,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到实处。要坚持“资源集聚、力量集合”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彻底解决网格化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升以信息化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督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授权雨城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对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是: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在雨城区范围内由我局直管的单位等的数据录入和及时更新;群众诉求(网格员上传后,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转我局办理的)在时限内及时办理(超时扣分且省、市网格化管理部门能随时跟踪);群众诉求办理的质量(由提出诉求的群众评分)等。

三、主要工作、分工及程序

(一)主要工作和分工。

1.政策法规科(科技与宣传科)负责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雨城区范围内由我局直管的单位等的数据录入和及时更新。

2.综合协调科负责我局网格化管理pc端接收、回复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审定回复文稿。

3.办公室负责物资、网络和后勤保障。

4.各有关科(室)、队负责综合科转办群众诉求的办理和拟定办理回复文稿。

(二)工作程序。

1.综合协调科应每天查收我局pc端,在收到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转我局办理的事件后,应在当日报告局分管领导,按照分管领导的意见,于次日转有关科(室)、所、队办理,并督促办理科室在时限内完成。如不属于我局管理或服务的事件,请及时回复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申请延时办理,并说明理由。

综合协调科在收到有关科(室)、所、队办理结果和拟文稿后,应及时报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

2.各科(室)、所、队在接到综合协调科转办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拟文报分管局长审定后,送综合协调科。

3. 综合协调科应每月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按照要求上报工作总结等。

四、前期工作

(一)综合协调科于2014516日前将本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雨城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

(二)局办公室于516日前落实1台能接通电子政务外网的电脑,设在综合协调科,并与市电信公司衔接,完成pc终端安装。

(三)政策法规科(科技与宣传科)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要求,采集、录入本单位采录的信息,在9月底前将信息传综合协调科,由综合协调科于10月底前完成信息采录工作。

(四)雨城区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于61日起开始直接向我局分流交办事件。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所、队要高度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及时更新有关录入内容和办结交办事件并回复,确保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升以信息化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真正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如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不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造成此项工作十分扣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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