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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1-30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性、准确性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信息报送要素不全、事件影响和危害情况不清楚、是否需要上级政府支持表达不清;个别县(区)和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还不健全、渠道还不畅通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各级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汇总和报送。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较大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死亡、失踪2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稳、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二)报送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存在何种风险隐患、领导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需要何种支援等情况;是否可控等事件态势。

(三)报送时限。凡需向市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县(区)政府和涉及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市政府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涉密信息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和处理),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突发事件报送表》附后)。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在接到事件报告后20分钟内报市政府应急办并说明迟报原因。

(四)报送程序。各级政府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需向上级政府报告的,由政府应急办统稿后,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要求需要先行上报的,应先征求政府应急办意见,涉及人员伤亡、失踪情况的,必须以政府应急办最终确认为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支援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先上报,再通报本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

自然灾害灾情上报按《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13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制度

(一)执行直报制度。紧急、重要、涉及面广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在向所在县(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报市政府应急办。县(区)政府介入处置后,由县(区)政府负责报送。

(二)严格执行现场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领导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县(区)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加强综合协调,协助政府领导做好处置工作。同时摸清掌握有关情况,建立起处置现场与上级政府应急办的联络通道,及时报告动态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和报告处置结果。

(三)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县(区)政府要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日8:00前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发生需上报的突发事件而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或瞒报。

四、不断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网络。县(区)政府应急办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逐步开通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制度

市政府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凡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在绩效考核中扣除所在县(区)相应分值,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未报送的,一并扣除市级主管部门分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领导和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到达处置现场的,由市政府应急办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监察部门严格实施问责。

六、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等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日常工作经费,配备交通、通讯等必要装备,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今后,凡因工作条件不落实给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造成被动的,一并追究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业部门工作指导,畅通系统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保障报送时效。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接报电话:22232622223208;接报传真:2236587

附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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