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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1-26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雅办发〔201368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灾后重建工作及民政工作实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服务于民。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我局按照“全面、准确、安全、实用”的原则,从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由局长雷健任组长,副局长熊超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雅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县(区)、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拓宽渠道,丰富内容。一是利用雅安之窗、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雅安市信息报送系统、政务外网等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向《中国社会报》、《四川民生报》、《雅安日报》、《雅安新报》等新闻媒体投稿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利用市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专题和参加专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为群众及时了解全市民政系统最新动态提供了便捷通道。

(三)规范程序,有序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与依法有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制定了《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了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程序,要求局机关信息报出须有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审签把关,县(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报出须有主要负责人审签把关,严把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201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在雅安之窗网主动公开婚育收养办事指南10条,在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条,部门预算编制说明1条,民生保障工程信息81条,扶贫解困工程信息15条,科学重建信息18条,工作动态信息23条,其他信息7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县(区)民政局和直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需公开的未及时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不够健全,个别下属单位因为日常工作的单一性和局限性,只是上报简单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存在某些单位没有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抓的还不到位。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强化队伍培训,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和规范进行;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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