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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雅安市雅福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3公司免缴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1-02 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发改局:

你局雨发改价格〔201327号、雨发改价格〔201329号、雨发改价格〔201330号已收悉。根据雅府发〔200718号文第七条第二款以及雅价办〔2008251号文之规定,经过审核,雅安市雅福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中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安信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新开办企业,经请示雅安市政府(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以上公司免缴雅安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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