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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举措推进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9: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市政府领导赓即召集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突出了“抓开工、促竣工、强督查、重管理”,全力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及时落实目标任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于1月10日将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下达,今年建设任务为: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8063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6200套,其中竣工2710套;发放租赁补贴3839户,其中当年新纳入保障80户。积极衔接发改、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快项目落地,全市保障性住房供地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正在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全市已落实新开工项目36个、8185套,超省下达任务(7720套)6%,总投资27.91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12亿元。已开工建设582套,为省下达任务数的7.5%。

市政府刚性要求各县(区)2011年前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今年底前竣工率须达到90%以上。全市落实基本建成项目31个、7016套,超省下达任务(5930套)18%;竣工项目25个、3634套,超省下达任务(2600套)39%。要求在保证合理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完成进度要求,尽快形成实际房源。现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2031套,为省下达任务数的34.25%,其中竣工467套,为省下达任务数的17.96%。其中宝兴县、石棉县开工率、竣工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是形成合力强化督查。积极协调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监察局共同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拟订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报送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项目落实情况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起每月督查制度,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在每月5日和20日分别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办将据此每半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并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力争今年六月底实现全面开工。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将今年确定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制度建设年”,正抓紧调研修订《雅安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雅安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探索的在分配过程中“三级审核、四次公示”的做法制度化,草拟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建立廉租住房后续管理一系列办法措施,健全完善我市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框架体系。以名山撤县设区为契机,积极争取明确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事权划分,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基层组织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相互协调的机制,将保障性住房纳入所在街道、社区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保障对象参与住区服务和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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