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等法律法规,减少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决定2013-2015年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现将《雅安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雅安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6日
抄报:省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附件
雅安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通知精神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3〕75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2013-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监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规划目标,结合全市2013年职业卫生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2013年目标: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石棉县、汉源县各15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达到基础建设活动要求;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各1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达到基础建设活动要求;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三个地震受损较重的县根据实际情况今年至少要完成5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2014年目标:全市7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2015年目标: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各县(区)安监局要根据各年目标安排,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并在每年的12月5日前将各县(区)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的用人单位名单数量及时报市安监局职安科,以便上报省安监局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量化评分。
三、活动内容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见附件)。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逐项对照落实,查漏补缺,及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作业,务必保障到2015年全市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四、工作步骤
各县(区)安监局应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开展建设活动,并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阶段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20日-2013年6月30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学习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基础建设活动的思想认识,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各县(区)安监局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具体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企业至少召开一次宣传动员大会,就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内容及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动员。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9月30日)。本阶段,各县(区)安监局首先要做好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摸底工作,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数量、分布、企业规模等情况,并登记在册。再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选取一批职业卫生监管基础较好、企业积极性较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建设活动的开展方式、运行机制,形成一批典型示范用人单位,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为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在试点阶段,石棉县、汉源县要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各自建立不少于10家示范企业,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建立不少于5家示范企业,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建立不少于3家示范企业。市安监局将于9月中旬对各县(区)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到2013年底,要确保全市各县(区)2013年分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0月1日-2015年6月30日)。在前期宣传发动和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各县(区)安监局要指导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参照试点示范企业的工作开展方式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分批次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培训指导等措施,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同时要组织用人单位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安监局适时对各县(区)职业卫生基础活动建设全面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1日)。各县(区)安监局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各县(区)安监局在每一个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将辖区内先进经验、做法上报我局,以便于推广、借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涵盖了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员工的培训,提高防护和管理的水平,强化健康监护等各方面的内容,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有利于全面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防范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发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安监局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建设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监督执法与建设活动相结合,确保建设活动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本方案中的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认真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推动本辖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探索工作方式。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抓好试点示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好的方式方法。同时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不积极参加基础建设活动和未按时达到要求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中不合格项较多的用人单位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安监局将建立基础建设活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基础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部门协作。建设活动期间,各县(区)可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建立了职业卫生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作用。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