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监局:
春节长假已过,非煤矿山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确保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非煤矿山节后复产注意事项,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矿山法人、矿长、安管员应参加再培训学习,确保其安全资格证合法有效。
(二)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四川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并作好有关记录备查,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按照《四川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要求,配备足够领导并送培取证,确保每班有领导现场带班。
(四)组织新工人和更换新工种(岗位)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企业务必建立相关培训考核档案备查。
(五)组织一次由矿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根据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提出复工申请,并作好相关检查和整改记录备查。
(六)生产台阶遭到破坏的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后不得生产,必须在台阶建成后才能恢复生产。
(七)按雅市安监[2008]09号文件要求,配齐矿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至少配备两名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矿长(副矿长)、三名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安管员。露天矿山分两班作业的,至少配备两名矿长、两名安管员。
(八)全矿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额应不低于60万元。
(九)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十)须对重要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必须在主要安全设备、设施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十一)必须满足所有证照齐全、有效。
(十二)非煤地下矿山要提出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
企业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写出书面申请,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验收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请各县(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矿长、安管员安全资格证已到期的和需新办证的人员进行统计,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我局矿山科。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