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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0-08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委各科室,委下属各单位:

现将《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929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对行为,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人口计生系统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依法行政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雅安市行政区域内,因人口计生系统技术服务、行政执法、信访、网络舆情等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的紧急事件。

  1.突发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危及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的集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刑事犯罪案件等。

  2.重大信访案件。主要包括性质严重的群体上访、危及上访人员或信访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等事件。

  3.失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人口计生工作中发生的失泄漏国家秘密事件。

  4.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5.人口计生工作中发生的其他紧急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维护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人口计生系统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领导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人口计生部门、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坚持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作用。

  二、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组织机构

  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由市、县、乡三级应急机构和应急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全面负责人口计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委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并落实应急指挥机构的各项决定事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各类人口计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参与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意见,按突发事件处置报告程序、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市人口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县(区)人口计生局,督促落实。政策法规科、规划信息处、科技服务科、宣传教育科、监察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调查了解突发事件起因,提出处理建议及应对措施,履行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相应职责,对县(区)人口计生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指导。宣传教育科负责与事件发生地进行联系沟通,主动与宣传部门协商,形成对外媒体的宣传口径,并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适时以接受采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必要时可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机关党总支须做好委机关及各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法律、人口、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新闻宣传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运行机制

  1.预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并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2.应急启动:

⑴信息报告:市人口计生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突发事件报告后,须立即按程序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至国家人口计生委值班室。突发事件发生地人口计生部门除向上级部门报告外,同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

⑵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报告事件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⑶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的突发事件,由市人口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事件发生地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

⑴启动预案:市人口计生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分类,于获悉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委主任亲自牵头,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处置由委分管副主任牵头。

⑵处置措施:在市人口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处理工作。

  4.应急终止:以下应急反应可终止:影响事件发生地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的危险因素基本消除;一定时间内没有出现事件反复。满足以上条件后,由市人口计生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反应终止建议,经委应急指挥机构同意后,应急反应终止。

  5.善后处理: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后,事件发生地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应急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必须服从市人口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车辆、通讯等有关准备工作,确保车辆供应和联络畅通。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

  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在本地同级政府领导下制定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929

附件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田(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冯 勤(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陶智琼(委党组成员、机关总支书记)

万定蓉(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蒲道深(市计生指导所所长)

季兴宇(副调研员)

成 员:王 澜(办公室主任)

郭 禹(政策法规科科长)

路艳菊(科学技术服务科科长)

熊 英(规划信息统计科科长)

苏国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长)

乔 鸿(宣传教育科科长)

杜诗雅(协会办主任,监察室干部)

姚丽英(市计生药管站站长)

李 解(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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