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和省政府办《关于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办发〔2013〕40号)出台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迅速研究细化政策,主动向上对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顺利落地。一是迅速启动实施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了灾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至8月31日,全市累计开发7455个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阶段性安置灾区困难群众6903人,拨付补贴资金1300余万元;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33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万余个,帮助3000余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积极组织近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灾区群众参加创业培训,累计为364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71万元。二是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做好企业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失业预登记、在岗培训的申报等工作,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缓缴、核销、待遇发放工作,切实为受灾企业复产减轻资金压力,确保职工及时、足额得到相关社会保障待遇。目前,全市有50余户受灾企业申请失业预登记,涉及职工3000余人;有50余户受灾企业提出了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申请;已申请办理缓缴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企业10户,涉及职工776人,缓缴金额316万元。三是大力开展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工作,加强灾区技能人才培养,为我市恢复重建提供充足的人才和智力支持。目前,已计划招聘涉及教育、卫生、建筑、交通、水利水电等共200余个专业近800个岗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力资源政策更好地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各自领域研究政策用好政策,用心用力推进科学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而努力奋斗!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