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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出台涉灾法律服务意见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5-05 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针对“4.20”芦山强烈地震的工作重心从抢险救助转入过渡安置及灾后重建,雅安市司法局发出通知,及时出台涉灾法律服务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提供全方位涉灾法律服务,促进涉灾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为灾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要求要加快实施“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全覆盖工作,及时在受灾严重的村(社区)、受灾群众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张贴法律顾问便民公示牌,公布法律顾问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机构等的联系电话,畅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渠道,为灾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涉灾政策法律培训,并组织开展研讨,提高灾后重建法律服务能力。积极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涉灾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灾后重建有序进行。将和解和调解贯穿于涉灾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对因地震造成的证据遗失、标的物损毁、履约能力丧失、过诉讼时效等特殊情形,努力通过当事人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保质保量地实施法律援助,对非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事项实行自主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在保证公证质量、遵循公证程序的前提下,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证时间,提高出证速度,对受灾群众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对因地震丧失原始证据材料的,要引导当事人提供传来证据,只要证据真实、充分,足够证明公证事项的,应当办理公证。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受灾群众,畅通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主动上门办理公证。公证处设立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代受理点,将受灾群众生存权益方面的公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程序,减免公证收费。安信公证处要在芦山县设立办证点,积极办理芦山县涉灾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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